测量管理体系申请资料:
( ( 以下资料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 本件与原件相一致 ”) )
1)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或其它具有法律地位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包括需
颁发子证书的二级单位);非独立法人组织应提供其上级单位的证明材料;
2) 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适用时);
3) 测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文件;
4) 当申请认证范围涉及多现场时,填写多现场清单(附表 1),并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
5) 申请组织生产/服务涉及的计量器具清单(含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所用软件);(附表
2)
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相关证明性文件(可
以是相关政府网站信息截图等。
测量器具清单